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组成,并按照学生学科和专业成立三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设立组长一名。(研究生复试招生领导小组见附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公平、责任、业务和保密意识。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其中专业推广类:总分≥255,单科(满分=100分)≥34,单科(满分>100分)≥51分;经济学类:总分≥330,单科(满分=100分)≥45,单科(满分>100分)≥68分;管理类:总分≥335,单科(满分=100分)≥48,单科(满分>100分)≥72分。
(二)复试时间:2014年3月31日 – 4月13日。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实施。
(四)复试内容及说明: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实施。具体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身体素质能力考核。同等学历考生,需按照《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加试相关科目。
(五)复试成绩核算: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满分40分,专业素质能力6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4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每个学生的成绩根据复试小组5位老师的成绩计算出平均值。
(六)对于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调剂生复试、破格复试、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参照《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组织复试。
(七)其他事项参照《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三、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推免生不参与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初始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2、调剂生源必须参照《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
3、复试结束后,在经济学院网站上统一公示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试工作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经济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经济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其他事宜均按照《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本复试暂行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学位分委会。
经济学院(海峡乡村建设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