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
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福建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园艺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 4.1-4.3 复试对象: 一志愿上线考生;
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4年园艺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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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到 (8:30-15:30)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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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所有一志愿考生体检 地点:校礼堂 |
14:00 -17:00 外语听力、口语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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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考生面试 8:00-12:00 地点: ① 果树学专业在园艺科技楼三楼果树所多媒体会议室; ② 花卉与景观园艺专业在园艺学院会议室; ③ 茶学在茶学系511多媒体实验室; ④ 蔬菜学专业设施系多媒体教室(8:00 -10:00); ⑤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设施系多媒体教室(10:0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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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考生面试 14:00-17:00 地点: ① 专硕园艺领域在学院会议室; ② 专硕设施农业领域在设施系多媒体教室) |
同等学力笔试科目一 18:00-21:00 地点:园艺学院会议室 |
专业硕士考生笔试 9:00-12:00 地点:园艺科技楼一楼研究生教室 |
学术型硕士考生笔试 14:30-17:30 地点:园艺科技楼一楼研究生教室 |
同等学力笔试科目二 18:00-21:00 地点:园艺学院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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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①英语口语、听力复试地点:园艺学院,具体考场安排请考生考前在一楼公示栏查看。
③ 体检地点:校礼堂(考生须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具体报到时通知。
④ 复试费用: 30元(报到时收取);体检费80元(体检时由承担体检医院收取)。
第二批复试(调剂生和破格复试考生)时间初定4.9-4.11,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并在报到时选择考试科目。笔试时间3小时。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20分钟左右;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采取录音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复试记录及资格审核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第一批复试考试的体检时间为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其中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60分(专业笔试5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4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
(六)调剂生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中有关要求。
2.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 在学院第二批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调剂生复试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并在学院指定的日期参加复试。
(七)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主要解决我校一志愿考生在初试中公共科目成绩略低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但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考生中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问题。
破格复试的条件及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八) 其它事项
1.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info.fafu.edu.cn/s/134/t/100/c/2402/list.htm),选择导师(考生需在报到之日晚上12:00之前完成选择导师),通过复试后,且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成功(导师需在复试结束后后当天晚上12:00之前完成导师选择学生),才可拟录取。
2. 复试比例: 生源超过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4.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在考生复试报到时收取。
二、录取办法
1.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 复试后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 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 学院招生联系、投诉电话:0591—83789281, 0591—83789477。
四、本办法由园艺学院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