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医学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报考当年7月31日),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全军各医学院校和军医学院的军队在职教学工作人员。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以重庆市学位办公室招生工作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考生须根据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重庆市教委或重庆市学位办网站:http://www.cqedu.cn或http://degree.cq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到重庆市教委指定的报名点(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或重庆大学)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确认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凡经考生签名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准再行变更。
报考者需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或我校训练部研究生处索取),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外地报考者须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查阅本省(市)报名网址和现场报名地点或就近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完成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后,资格审查将由学校训练部研究生处在面试前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1)签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寄送我校训练部研究生处);2)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收专业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
071003 | 生理学 | 100209 | 护理学 | |
071005 | 微生物学 | 100210 | 外科学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00214 | 肿瘤学 |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100406 | 军事预防医学 | |
100102 | 免疫学 | 100706 | 药理学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10802 | 后方专业勤务 | |
100201 | 内科学 | 12040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四、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统一组织。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政治理论由我校于面试时单独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余3门为全国联考。
考试时间、地点见当年工作文件。
五、参考资料
五、参考资料
1、GCT:《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专科课、专业基础课参考我校当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入学
六、录取入学
1、学校根据考生联考及面试成绩,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学费收取 每生收取教学培养费共计20000元;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课题研究费由学员或单位另行自理。
七、培养要求
(一)培养期限
(一)培养期限
培养期限一般为3年。
(二)培养内容
1、课程学习:学员经录取后进入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时间1年。采取脱产住校学习形式,主要学习英语、政治、专业基础和专业等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
2、教学实践:按照培养计划,参与教学实践,完成一定课时的教学工作。
3、课题研究:导师指定研究方向或结合考生本人教学工作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教学实际进行选题,选择合适学生本人的研究方向,完成科研论文。
(三)学位授予
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相应专业科学学位。
八、管理及其它
学员学习期间,按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学员学习期间,按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报考学位种类填写“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学校名称填写“第三军医大学(院校代码:90031)”!
联 系 人: 第三军医大学训练部研究生处 赵参谋
咨询电话:023-68752087
传 真:023-68752087
E-mail:zhaoping0401@yahoo.com.cn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
邮 编:4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