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学科组:
为做好2019级研究生新生的导师分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一)“双向选择、学科组确定”原则
研究生的导师分配,按照师生“双向选择、学科组确定”的原则进行。各专业研究生应根据本人专业及导师的研究方向,自愿选择指导教师,填报导师选择志愿表,每名研究生至少填报三个不同的志愿导师,最后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学科组在充分尊重研究生志愿基础上统筹确定。在带生数量合理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原则上由其报考的导师进行指导。
(二)适度倾斜原则
对教学水平高、科研成果丰富、指导学生认真负责的导师可适当增加研究生分配人数,但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或本学科平均数的1.3倍,双肩挑的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导师带生平均数;原则上应控制好初聘导师的分配人数,并由二级教学单位、学科组负责做好初聘导师的研究生指导方法培训及交流工作。
二、分配程序
(一)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学科组通过适当方式向研究生公布各专业导师基本信息,一般应包括导师姓名、职称和研究方向。
(二)研究生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与学术志趣,填报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每个研究生至少填报三个不同的志愿导师。
(三)各学科组汇总学生志愿表,并通知相关导师。
(四)导师通过适当方式了解选报本人的学生情况,自主选择学生,并将选择结果上报本专业学科组。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根据学生志愿和导师选择,统筹安排确定,并通知相关导师和学生。
(六)各二级教学单位将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报批表报送研究生院培管科。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须于10月28日前完成研究生新生导师的分配工作,并将研究生导师分配报批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敬业楼4015室)。
(二)导师确定后,各二级培养单位、各学科组应尽快督促所有导师制定具体指导方案,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规范(2019年修订)》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
(三)鼓励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学科组积极动员,让学校兼职导师积极参与到学生指导、尤其是专业型研究生的指导中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25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