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5年各学科专业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260名,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
一、培养目标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伟大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法学各专业的单独考试:
1、符合条件(一)中第1、3、4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即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
(4)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5)报考条件(一)中第2条第(3)项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本科段主干课程的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4、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交纳报考费(报考统考、联考每生150元,报考单考每生200元);
(3)报考点按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按规定复试时需加试(笔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
报考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加试邓小平理论概论、伦理学;
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
报考政治学理论专业,加试比较政治制度、西方政治思想史;
报考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专业,加试刑事诉讼法、刑法;
报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法律逻辑专业,加试民法、民事诉讼法;
报考法律史专业,加试民法、刑法;
报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加试民法、经济法;
报考行政管理学专业,加试行政法学、公共经济学;
报考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加试英文写作、英语听力及阅读;
报考国民经济学专业,加试金融学、国际贸易;
报考新闻学专业,加试新闻编辑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读;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加试诉讼法(含刑诉、民诉)、经济法。
八、录取在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其余事项: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招办联系。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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