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录取阶段第三号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5]9号文即《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关于“考生调剂”作如下规定:
一、调剂原则、程序和调剂考生资格以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为准。
二、招收单位不得向其他招收单位转寄或索取单考生或未达到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材料。调剂手续均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不得为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三、为使考生有更多的录取机会,3月18日至4月30日期间,教育部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 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网上调剂系统”),有调剂意向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系统的使用 方法及相关事宜,并按有关要求做好调剂志愿的填报、确认工作。
四、我校接受调剂复试的条件及名额: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仅有020200应用经济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20202企业管理及025100金融硕士专业生源不足。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上述四个专业接受校外考生调剂复试,其余专业均不接受调剂。请 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网上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1.接收条件: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是本科(含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2.接收时间:网上调剂的截止时间为3月21日中午12:00,额满为限。(注:调剂考生在3月22日前切勿撤消调剂志愿!)
3.接收名额:
专业 |
缺额 |
缺额差额名额 |
应用经济学 |
9 |
11-14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6 |
8-9 |
企业管理 |
15 |
18-23 |
金融 |
16 |
20-24 |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