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生,专业代码410200,调剂录取指标为188。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初试成绩为340分以上(含340分),且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本科毕业考生均可申请调入该专业。请详阅“复试规则”,了解申请调剂及拟录取程序。
下载: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注意事项:
(1) 此表仅适用于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且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本科考生。
(2) 未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0年4月2日至4月10日下午5:00,过期不再接收;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于复试报到时领取申请表,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0年4月12日至4月19日下午:5:00,过期不再接收。
(3)考生须自行下载填报此表。未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或寄达研招办;若以传真形式提交,则须来电确认研招办收到方为有效。研招办电话:023-65382513,传真电话:023-65383678。
(4) 研招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将于2010年4月20日网上通知获准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复试的申请人。若因填写的联系电话不畅,致使申请人无法获得复试通知不能参加复试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