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你好, 我是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照贵校MPA招录要求,有一条为“工作经验满三年”,我于2013年3月就在某企业上班,考录公务员上班是2013年10月,学历条件已满三年符合报考要求,请问我工作经验能算满三年吗?因为事实上,我工作经验确实满足三年,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我所上班的企业可以提供上班证明.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满足报名条件吗?
【回复】
以考生入学时间计算“工作经验满三年”,即毕业到2016年9月1日有三年即可。
以考生入学时间计算“工作经验满三年”,即毕业到2016年9月1日有三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