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以来,先后为研究生、本科生、双学位生讲授过《司法会计》、《税法》、《经济合同法》、《金融法》、《商法》、《票据法》、《保险法》、《经济法》《民商法》等课程。
在完成繁重的教学任务的同时,先后撰写了《中国税法》、《中国市场管理法学》、《商法学》、《隐性调查的法律思考》、《论回扣、折扣和佣金》、《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立法思考》、《税务代理的法律问题研究》、《保险法上告知义务之法律研究》等几十万字的教材、专著、论文。并参与了市教委课题《破产法的修改与完善》的撰写。本人在税收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方面有一定的造诣。
2000年7月曾赴法国马赛三大、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曾获重庆市渝盟教育奖励基金二等奖、沙平坝区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