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计划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
1. 本人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大学学习成绩表;
5. 《西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由考生单位填写),见附件1。
二、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
1. 本人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大学学习成绩表;
5. 《西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由考生单位填写),见附件1。
6. 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7. 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已签好的委托培养协议书(见附件2),原件一式叁份。
三、其它优惠对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这类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一、”中规定的5项材料外,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
各二级招生单位可能在此基础上,会要求学生携带其他有关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
附件1:西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