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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19

 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90%;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自力

副组长:靳拥军、肖国强

成  员:李新、曾艳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公开招考

1、初试成绩

为优化生源结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经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考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1)普通考生:

专业

外国语

成绩要求

业务课及复试

成绩要求

智能系统与复杂网络

≥45分

≥60分

(2)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计划

外国语

成绩要求

业务课及复试

成绩要求

少民骨干计划

汉族考生

≥55分

≥60分

少数民族考生

≥43分

≥60分

2、复试成绩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下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考试门数)×50%+复试成绩×50%

(二)硕博连读

以硕博连读申请的考生的复试成绩作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

(三)申请考核制

以申请考核制申请的考生的复试成绩作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

五、拟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以及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等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

3、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比例规定。每位导师招收的各类别(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不得超过3人。少民骨干计划与非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考生对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生领导小组核查后向考生反馈结果。

监督电话:68252363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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