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部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既满足面上需要又保证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在 研究生复试工作中要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 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接 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组织领导与管理
学部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小组工作规范等。复试小组由学部学术委员、纪委书记及委员及学科专家组成。
第一复试小组:洁净能源科学、纳米生物医学(理科)
第二复试小组: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工程(工科)
三、复试内容、形式、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
1. 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70%)
采用专业笔试形式,各研究方向笔试科目为《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部2016研究生年复试科目中所指定的科目。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两个专业的考生笔试课程为《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工程的考生笔试课程为《材料加工原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70分。
洁净能源科学与纳米生物医学两个专业笔试内容为专业文献互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7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行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成绩
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成绩
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 笔试科目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评。
四、复试分数线及计划招生人数
1.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部201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 58名,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名。扣除推免生(含团中央计划)后,此次统考生招生计划数为学术型50名、专业学位7名。
2. 复试比例和复试分数线
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区))考生情况,经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学术型1:1.5、专业学位1:1.5的比例并按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复试分数线如下:
洁净能源科学、纳米生物医学(理科)复试分数线:285分;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工科)复试分数线:265分;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265分;
3. 预计分配计划数及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规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按一级学科进行分配,具体预计分配计划数如下:
洁净能源科学、纳米生物医学(理科):43名;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工科):15名;
材料工程(工科):7名(含与重庆文理学院联合培养的2名)。
4.第一复试小组: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本专业实际招生限额的150%左右,纳米生物医学和洁净能源科学的招生比例为1:1.5,预计招生43人(含免试推免生8人),可供调剂9人。
5.第二复试小组: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本专业实际招生限额的150%左右,招生比例为1:1.5,预计招生人数22人,可供调剂17人(其中专硕7人)。
6.调剂的考生必须过英语四级。
五、复试生所需携带的材料
1. 本人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大学学习成绩表;
5. 个人情况介绍(1-2页PPT,面试时备用);
6. 《西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及考生所在单位意见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分别密封);
7.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入学时再检查学位学历证,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部按考生基本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6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考核。证书复印件由学部收齐留学部备查。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均不得参加复试。
以上材料均需留下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复试费用
根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收取,同等学力另收100元加试费,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交纳。体检费体检时在校医院缴纳。
(二)3月22日下午参加复试同学到我学部报到。复试请带好各种要求的材料(提交自我简介PPT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复试费。
(三)第一复试小组:
1.3月23日8:30在21教316开始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进行笔试。
2.3月24日上午8:30在21教一楼会议室面试,下午2:30在21教316心理测试。
3. 3月25日参加复试的同学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3月28日公布复试成绩排名。具体见研究院网站(http://iceam.swu.edu.cn/)
(四)、第二复试小组:
1.3月24日上午8:30-10:30在21教316进行专业笔试;11:00继续进行心理测试。
2.3月24日下午2:30在21教一楼会议室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在一楼会议室面试完的考生即刻前往316教室进行英语口试)。
3.3月23、25日参加复试的同学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3月28日公布复试成绩排名。具体见学部网站(http://fmae.swu.edu.cn/)
六、调剂须知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 复试后,对拟录取调剂生研招办将在研招网上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然后考生再在研招网上确认待录取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23-68253204;iceam@s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