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了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工程技术学院院长 李光林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庆东
成 员:复试工作组组长、专业负责人 陈建、祝诗平、鲍安红、杨明金、汪时机、吴达科
秘 书:研究生工作秘书 冯熙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公开招考:
1、初试成绩
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
初试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其它成绩不低于60分;
备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低于8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办法
考生录取按报考指导教师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工程技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学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咨询电话:023-68250071,联系人:冯老师。
201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