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招生各项政策的具体落实,是体现研究生招生原则最实际,最具体的执行和操作过程,倍受社会关注。我院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自力
副组长:陈朗 肖国强
成 员:陈英 李新 邓小昭 刘革平
2、复试工作组:郑莉、张颖、曾艳、许克松
三、复试事项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按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执行。对调剂考生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参照英语标准执行)。复试通过比例为1:1.5-1.8。各专业拟招生计划预计分配数如下(含推免生),招生指标根据生源情况可在各专业之间作适当调整。
学科专业 |
学术型学位 |
专业学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专业 |
50 |
13 |
图书、情报专业 |
10 |
0 |
教育技术专业 |
6 |
2 |
复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
(二)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本学院复试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70%)
内容包括: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 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测评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考试门数)×50%+复试成绩×50%
对考生的录取按学科门类的不同,按综合成绩的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3)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程序
1、3月23日前学院向考生发复试通知(电话、邮件、纸质均可)。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考生基本情况表;(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往届生或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大学学习成绩表;(4)《西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下载);(5)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辅助材料。
2、3月25日上午8:30-11:00到学院报到,地点:二十五教学楼13楼二会议室(25-1314)。
3、考生资格审查程序:按考生基本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5年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审查(往届生或在职人员须检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 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考核,证书复印件由学院收齐留学院备查。审查合格者,在《程序单》的相应栏签字并盖 院章。每生准备一套完整的材料。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复试费。 按渝价[2013]310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另收100元加试费。
5、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的考生到所安排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6、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面试及导师见面会
考生面试分组情况及名单见附件,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地点:二十五教学楼
时间 组别 |
面试时间 3月25下午2:00 |
导师见面会 3月26上午(9:30-11:30) |
计算机1组 |
25教学楼13楼二会议室 (25-1314) |
25教学楼13楼一会议室 (25-1320) |
计算机2组 |
25教学楼13楼一会议室 (25-1320) |
25教学楼13楼一会议室 (25-1320) |
计算机3组 |
25教学楼13楼三会议室 (25-1321) |
25教学楼13楼一会议室 (25-1320) |
图情组 |
25教学楼17楼会议室 (25-1720) |
25教学楼17楼会议室 (25-1720) |
教育技术组 |
25教学楼13楼四会议室 (25-1301) |
25教学楼13楼三会议室 (25-1321) |
品德素质1组 |
25教学楼13楼 (25-608) |
|
品德素质2组 |
25教学楼6楼 (25-604) |
|
8、经复试后,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按综合成绩的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在学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
9、监督电话:68252363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