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化学专业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物理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
1、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确保生源质量。本专业将采取多样化的考察方式进行复试。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同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招生人数约12人,复试比例:1.5/1。
二、复试小组
组长:李明
成员:李念兵 何荣幸 申伟 黎安勇 甘利华
三、复试地点
生化楼(29教学楼)514室
四、复试时间
2015年3月31日 上午 8:30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笔试
专业科目;英语文献翻译;中(英)文写作。
(二)、面试
思想政治品质,综合能力考核,英语口语测试,化学基本知识。
(三)、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 50% + 复试成绩× 50%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一周内公示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