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院系组织复试,现将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按院系提交复试结果顺序),公示期自予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研究生院或校纪委提出申诉。
联系方式:研究生院 023-65385296 sisuyzb@126.com;校纪委 023-65385224 jwb@sisu.edu.cn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请调剂考生在24小时以内确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被取消或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在该专业按录取成绩予以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告。
公告一:商务英语学院(公示期自3月30日起)
公告二:社会科学部(公示期自3月30日起)
公告三:教育学院(公示期自3月31日起)
公告四:新闻传播学院(公示期自3月31日起)
公告五:教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补录取(公示期自4月1日起)
因考生放弃拟录取,教育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按成绩递补拟录取考生各1人,公示如下
公告六:中文系(公示期自4月2日起)
公告七:东方语学院(公示期自4月2日起)
公告八:中文系补录取(公示期自4月3日起)
公告九:中文系补录取(公示期自4月4日起)
公告十:研究生院直管专业(公示期自4月7日起)
公告十一:中文系补录取(公示期自4月8日起)
公告十二:国际商学院(公示期自4月8日起)
公告十三:研究生院直管专业补录取(公示期自4月9日起)
公告十四:国际关系学院(公示期自4月9日起)
公告十五:德语系(公示期自4月9日起)
公告十六:法语系(公示期自4月10日起)
公告十七:德语系补录(公示期自4月13日起)
公告十八:西班牙语系(公示期自4月13日起)
公告十九:日语系(公示期自4月13日起)
公告二十:翻译学院(公示期自4月14日起)
翻译学院(翻译理论及其实践).pdf
翻译学院(英语笔译).pdf
翻译学院(英语口译).pdf
公告二十一:俄语系(公示期自4月15日起)
俄语系.pdf
公告二十二:补录取(公示期自4月15日起)
补录04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