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 2010 年研究生复试已经结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告,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所有拟录取考生按考生编号排序;本名单不包括已经录取的推荐免试生; 二、 考生复试成绩可凭本人姓名 + 考生编号 + 身份证号查询,查询请点击:研究生复试成绩查询 三、 所有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请在 4 月 22 日下午 17 时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予以确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调剂考生初试材料调阅函将直寄考生本人,考生凭调阅函与第一志愿学校联系调取初试材料,并于 5 月 15 日前寄达我办。 四、 我办将在 4 月 23 日前寄发调档函调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人事档案或政审材料(调档函直接发给考生本人,考生自行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及本人姓名后交有关部门办理档案或政审材料调阅手续): 1 、非应届考生调取本人所有人事档案(包括自高中(或中专)起的所有学籍档案及人事档案;自考生由本人保管的学籍档案也应一并归档); 2 、应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调取档案,由所在院、系党总支出具政治思想鉴定材料(政治思想鉴定表下载)。 3 、委托培养考生不调取档案,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考生本人签署委培协议书(委培协议书下载,须加盖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红章,一式三份)并填写思想政治鉴定表(思想政治鉴定表下载)。 以上所有档案或政审材料必须在 5 月 20 日前送达我办,逾期未到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及党团组织关系本次不办理,待正式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 五、 所有拟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为最终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在 6 月份寄发。 六、 我校继续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考生所获奖学金等级待教育部最终录取名单下达后确定,并随录取通知书告知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请勿来人来函来电询问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请关注本站公告。 重庆市内考生调档函和调剂生试卷调阅函请于 4 月 23 日前到川外研究生部领取。 四川外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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