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今年不再发书面复试通知书,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参加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 B 类考生最低复试资格线:
1 .哲学门类 [01] :总分 300 分,政治和外国语 44 分,业务课 66 分;
2 .教育学门类 [02] :总分 300 分,政治和外国语 48 分,业务课 144 分;
3 .文学门类 [05] :总分 345 分,政治和外国语 53 分,业务课 80 分。
(二)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专业方向,以两门业务课成绩累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业务课总分相同者,以初试总分高者为先;
(三)下列专业方向 业务课总分 达到以下要求的考生参加本专业方向复试:
1 .英语语言理论与应用方向业务课 216 分以上(含 216 分);
2 .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业务课 222 分以上(含 222 分);
3 .英语专业英语文学方向、高级翻译(口笔译实践)方向、英美加社会文化方向、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方向的所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 B 类考生最低复试资格线的考生;
4 .外国哲学、课程与教学论、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所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 B 类考生最低复试资格线的考生。
(四)达到教育部规定的 B 类考生最低复试资格线且 业务课总分 符合以下要求的考生调剂到相关专业(或方向)复试:
1 .英语语言理论与应用方向业务课 215 分以下(含 215 分),调剂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2 .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业务课 221 分以下(含 221 分),可调剂到英语文学、英美加社会文化或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方向(仅限于这三个方向); 此部分考生必须在 4 月 5 日前以传真方式向我办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传真电话: 023-65385296 ),未以书面形式向我办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 2007 年校内考生方向调剂申请表下载 )
二.复试时间:
1 .考生报到: 4 月 20 日全天,研究生部办公室(院科研大楼二楼)。报到当天即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2 .资格审查:考生须持本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档案部门红章,公章复印无效);非应届考生还须持报名时所获毕业证书原件。
3 .考试时间:
4 月 20 日 晚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 月 21 日 全天:各专业方向面试
4 月 22 日 上午:各专业方向笔试
三.复试科目:
1 .专业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我院 2007 年招生简章 );
2 .面试;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考生报考时填报的学历为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院 2007 年招生简章 )。
四.收费标准
1. 复试费:每生 150 元;同等学力考生另交 100 元。报到时交研招办。
2. 体检费:每生 30 元。体检时交校医院。
五.复试名单和复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六.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七.乘车路线
1 .重庆火车站(菜园坝)、重庆沙坪坝火车站乘 210 路公共汽车到川外站下即到。
2 .重庆火车北站(龙头寺)乘 821 路公共汽车到川外站下即到。
3 .重庆江北机场乘机场大巴到上清寺,转乘 215 路公共汽车到烈士墓站下。
4 .重庆朝天门港乘 215 路公共汽车到烈士墓站下。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四川外语学院研究生招办
2007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