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办法》,经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拟录取何菊等302位考生(其中港澳台考生1人,不占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现将拟录取人员有关信息进行公示(附件1)。
1、公示时间: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4日。
2、对有异议的考生,可实名向我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诬陷和诽谤。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情况反映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邮编:401331。
3、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在2017年4月14日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2、3)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事宜可咨询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56)。
附件:
1. 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情况表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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