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总政治部政干发 [ 2008 ] 87 号通知精神, 2009 年军队院校 研究生 招生 政策较以前有部分重要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报考统招研究生,必须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营、连主官必须任现职满 1 年;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 11**** 的学科)硕士研究生,应在部队相应岗位任职满 3 年以上。
二、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军队院校应届生和应届国防生,不再批准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必须分配到部队工作满 3 年后方可报考。(我院军队应届生的培养目标为后勤工程技术和管理军官,因此不受此限制)
三、从 2009 年开始,部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备案。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军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凡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单位不得核发准考证(在复试阶段,我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不按规定报考的,即使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也不得录取。
四、 2009 年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划数为 125 人,其中计划内招生数 100 人,自筹经费招生数 25 人。博士研究生总计划数为 36 人,其中计划内招生数 30 人,自筹经费招生数 6 人。
五、 2009 年我院招收地方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入伍计划数为 7 人(男生 6 名,女生 1 名),且仅限报考工学专业。
当前,正值研究生网上报名阶段,请各考生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报考。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如不符合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请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后勤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 〇〇 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