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展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硕士(MFA)复试工作将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复试资格(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凡参加艺术学院2019年艺术硕士(MFA)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参加复试相应门类(学科)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且总分达到363分(含363分)。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要求下进行公示。
四、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满分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
(二)复试方式
1.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
2.专业课考试(设计类)的考生应自带半开画板、铅笔、颜料、马克笔、尺子、橡皮等绘画制作工具。
3.复试体检
(1)在复试阶段,学校拟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地点:重庆工商大学校医院。时间:2019年3月21日9:00-10:00。
(2)体检时准备1张一寸照片,用于《体检表》;
(3)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收表处。
五、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六、复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9年3月19日09:00—12:00,报到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兰花湖校区崇德楼0401教室。
(二)考试时间:2019年3月19—3月20日,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兰花湖校区崇德楼。2019年3月19下午15:00-18:00专业课考试(崇德楼0319)、2019年3月20上午09:30综合面试与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崇德楼0318,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崇德楼0313候考)。
复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校,复试成绩请注意网上相关通知。
(三)复试提交材料
1.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
(2)《报考攻读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见附件或在学校研招办网页下载)。如因特殊原因复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拟录取后须邮寄至我院。
(3)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6)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请自行准备档案袋,把个人简历、作品材料(作品集)及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等)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该材料在提交后不再退还。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2019年艺术硕士硕士(MFA)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原则如下:
1.体检所有项目完成且符合招生要求;
2.根据拟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计算方法详见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八、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复试缴费参看学校研招网通知。
(二)对弄虚作假及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本办法由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