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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通知(第一批硕博连读)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3-10-21

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通知

(第一批硕博连读)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重邮〔2019〕30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硕博连读”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招生学院资格审核及公示、选拔考核及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录取周佳豪同学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23-62460038(研招办),

023-62461708(纪委监察室)。

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姓名

学号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S210101205

注:以上公示信息仅为我校拟录取并拟上报教育部录取检查的信息,最终录取结果(含录取院系、专业、学习类型等)将以教育部审核批复为准。

关于拟录取其他事宜的通知: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博士研究生导师确认工作。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及思想政治鉴定表》,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寄达。

(三)人事档案

非定向生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到研招办,在校应届硕士生档案毕业后再调取至我校(校内应届生)。

(四)涉及定向与非定向变化的情况处理

(1)硕士阶段为定向考生:

博士阶段仍为定向且定向单位不变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并返回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若博士阶段仍为定向但定向单位发生变化,则必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与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协商取消定向协议、将确认取消结果送达学校研招办,并与新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

博士阶段转为非定向考生必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向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协商取消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将确认取消结果送达学校研招办,并将档案调取至我校;

(2)硕士阶段为非定向考生:

博士阶段转为定向考生必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并返回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

(五)以上条件不能按时完成者,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学校将顺序递补后续考生。

(六)邮寄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400065

收 件 人:重邮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2460038

联系邮箱:yanzb@cqupt.edu.cn

现场可直接交到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三教3314)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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