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及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一、户口关系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凭学生本人自愿(即新生入学时户口可迁可不迁),但委托培养考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受南山派出所(我校师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委托,我校保卫处在新生报到至2014年09月30日前集中代为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此后至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南山派出所均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凭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入户,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 号附2 号。同时,将本人一寸近期照片贴于迁移证左上角,并在迁移证空白处写上本人学号及班级号,报到时交给学校保卫处(地址:紫竹苑学生三食堂旁)。
不迁户口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填写《未迁户口学生登记表》(见附件,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填写)并贴上一寸近期照片后,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未迁户口学生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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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咨询电话:南山派出所 023-62463666(上班期间)
保卫处 023-62461150(上班期间)
二、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及党组织关系办理:
入学新生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者,其党员组织关系须及时转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请使用新版的三联单介绍信,有效期请一定开至9月中旬开学时间。
(1)重庆市外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去的单位写“重庆邮电大学××学院”。入学报到时连同党员材料一起交到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学院收齐后统一送组织部审查;
(2)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要求,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须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接,不需再开纸质介绍信。请新生党员入学前到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往支部请选择“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所在学院党总支或支部”。在转接原因处请填写新生入学,并注明录取学院、专业。入学报到时需到所录取学院新生辅导员处登记并提交党员材料。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