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复试人员:
1、一志愿考生:
(一)通信学院:
(1)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专业统一按一级学科划线,复试分数线为310分,考生最终专业以录取专业为准。
(2)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专业达到国家2010年复试最低控制线(B类)要求且低于310分的考生,调整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和电子与通信工程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一,调整到计算机学院各专业(或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二,调整到自动化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三,调整到光电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四。
(二)校内除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专业外,其余专业达到国家2010年复试最低控制线(B类)要求的考生。
2、调剂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10年04月9日-14日。
2、报到地点: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部,复试具体安排报到时见研究生部公告栏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
考试科目、大纲见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cqupt.edu.cn/yjsb/index.php;
2、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3、综合情况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大纲见研究生部主页
http://www.cqupt.edu.cn/yjsb/index.php;
四、复试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生:本人身份证(军人请带相关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大学期间所有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2、非应届生:本人身份证(军人请带相关证件)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大学期间所有成绩(加盖有效公章);
3、本人情况简介材料一份(复试时交导师小组);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寸1张(黑白彩色均可,体检用);
其中身份证、学生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交研招办,复印件上考生手写“我保证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否则后果自负”,并签名;成绩单复试时交导师组。
五、其他:
1、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并带体检费和复试费。
2、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己放弃复试。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我校概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方便调档)。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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