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十一条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2023年国家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数为44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数为30人。根据各学院所公示的考生总成绩,依据以上算法计算我校专项计划考生标准分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17:00-2023年4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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