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的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复试资格分数线
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与学校分数线相同。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32名(其中已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6名)。
三、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卓光俊、李正国
副组长:张 泽、 夏 松
成 员:夏玉先、林正红、罗 忠、邓 伟、曹月青、金 凯、彭国雄、杨爱民
秘 书:刘婷婷、王永川
四、资格审查及材料收取
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的要求携带复试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时间安排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在2019年3月20—22日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2.3月22日上午9:00——12:00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时到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交纳复试费:15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缴纳加试费100元/每人。
3.3月22日下午15:00—17:00参加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门。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3月23日上午9:00参加实验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5.3月23日下午14:00进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
6.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
以上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录取
1.我院承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包括专业笔试、实验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30%+实验技能×30%+综合面试×40%.
3.总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所得(初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5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并以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按照研究生院分配的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4. 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总分折合为百分制)低于60分;
(2)复试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低于60分者;
(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我院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492 王老师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92)。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室,邮编:401331。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