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学校给我院(含测控中心)下达的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33名(其中学术型64名、专业型69名),少高计划1名。已录取推免研究生40名(其中学术型4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4名。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精神,成立我院2019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谭晓衡
副组长:张 玲、刘 敏(023-65102529)
成 员:印 勇、袁 利、周喜川、曾孝平、田逢春、冯文江、吴玉成、杨力生
秘 书:肖 磊、张文婷(023-65111359)
复试小组按学科成立,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报到
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 17:0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楼1001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
(1) 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及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2019年3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先于2019年3月15日前交至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收取复试费
(1)复试费150元/每人。
(2)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缴纳加试费100元/每人。
4、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期间进行体检(重庆大学本校应届生除外)。
(1)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8日至3月27日(每天8:00—12:00)重庆大学A区;
2019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每天8:00—12:00)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2)体检注意事项
① 体检前一天应避免过度劳累、避免高脂饮食及饮酒;
② 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领取体检表后,各检查项目无先后顺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检查顺序,检查结束后交总检处进行总检审;
③ 体检费用:35元/人。
5、复试构成及时间安排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组成。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0日晚上19:00-21:00参加笔试。考试地点报到时具体通知。3月22日上午8:30-下午5:30分组进行面试。
6、笔试内容
(1)包括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含模拟、数字)、信号与系统或微电子器件(信号与系统和微电子器件二选一)三门专业课程及外语水平测试。
(2)对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加试科目为:电路分析、数字信号处理或数字通信原理两门课程的基础知识。每门加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7、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8、复试录取
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最终考试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复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复试总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50%
符合以下情况者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四、录取
1、由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2019年6月中旬以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对于拟录取考生,学院会及时给非定向考生发“调档函”、与定向生(除“少高计划”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高计划”拟录取考生的“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领取签字后,到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于2019年6月底交两份回学校研招办。
3、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全收学费制度。我院参考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在新生缴费报到注册后再另行发放。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生均获得同等国家助学金,定向生的学费和助学金等一律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相关规定执行,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11359,邮箱地址:zhangwt@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