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何强
副组长:蒲清平 刘猛 高微
成 员: 吉方英 吴正松 翟俊 陈金华 陈猷鹏 杨永川
秘 书: 刘方 王岳川 唐春尧
二、招生方式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博士研究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机制,招生过程分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阶段进行。
1. 普通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 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3. 直接攻博: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录取工作已于2018年11月结束。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一)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条件详见关于重庆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文件通知。
(三)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学校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学校后续发布)。
(四) 报名程序
报考者须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10:00)~2019年3月15 日(下午5:00)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初试费共计200元/人(硕博连读考生不缴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五) 申请材料审查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后,考生于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15日期间,将博士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城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重庆大学B区城环办公楼421办公室)。
1. 申请材料内容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
(4)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 考生研究计划书。
(7) “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
(8) 硕博连读考生提交申请资格申请书。
(9)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学相关文件要求提交相应专项计划审批表。
上述申请材料(3)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按照重庆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2. 申请材料审核
(1)学校今年全面试行“申请-审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考我院的考生需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网报成功、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材料审查结果于2019年3月22日前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公告栏公示。对于未能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学院将及时通知到未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
(3)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4)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刘猛 高微
工作组成员:翟俊 付国楷 陈金华 肖益民 陈猷鹏 王小铭 杨永川
四、初试、复试科目及时间
初试:英语(满分100分、3小时),考试时间:3月23日上午8:30-11:30,考试方式为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硕博连读不参加。
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硕博连读)4月7日下午3点-5点在城环学院办公楼研究生办公室(B区机电楼421)报道。复试考试安排见下表,考试教室安排详见研究生办公室通知。
报考专业 |
专业基础考试知识点(满分100分)2小时 |
专业综合考试知识点(满分100分)2小时 |
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满分100分) |
生态学 |
基础生态学或城市生态学 |
恢复生态学或生态工程 |
《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含英语口语)需考生准备PPT用于自我介绍,自我介绍8-10分钟 PPT应重点介绍考生的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论文情况等。 |
市政工程 |
环境有机化学原理或高等流体力学 |
水质保障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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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 |
高等流体力学或高等传热学 |
建筑环境与建筑能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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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有机化学原理或环境微生物学原理 |
水污染控制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或空气污染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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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4月7日晚上7:00-9:00 |
4月8日上午9:00-11:00 |
4月8日下午 下午2点起 |
五、复试工作要求
(1)“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等各类招生形式同时进行复试。“普通招考”类考生须初试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复试费用50元/人・科。 具体笔试考试地点、面试分组和地点详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橱窗通知。
(2)参加复试考生(本校应届生、硕博连读除外)在A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得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4)总成绩=专业基础*20%+专业知识*20%+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成绩*50%+英语口语10%
(5)成绩公示
将于2019年4月19日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可进行成绩复查和申述。
六、录取
研究生院分配给我院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30名。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于2019年5月21日前向学校提交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无异议,且录取数据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成绩复查和申诉
1. 考生如对考试、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学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23400(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chyjs2011@126.com。
未尽事宜遵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城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