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统学院2016博士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本工作细则是依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精神制定的。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学校下达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人数为11名,其中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录取人数不得少于7人。本次参与复试统考生4名,硕博连读生11名。
二、招生原则
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何传江
组员:秦岚、穆春来、徐立伟、郭秀荣
秘书:董海云
四、 复试安排
(1) 报到地点:理科楼数统学院407,交复试费200元
(2) 复试地点:数统学院416
(3)复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其中英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以百分计。
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70%
五、成绩计算方式
统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硕博连读选拔考试成绩/1.5)*0.6+复试成绩*0.4
六、 其他说明:
(A)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成绩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B) 被录取考生须当年入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数学与统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