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号)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李红
成员:辜向东、黄萍、黄赟琳、毛凌滢、余渭深、邹晓玲、李永毅、陈爱华
按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985”、“211工程”或行业特色院校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不含专升本及独立学院学生);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创新与研究意识及相应能力;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3、英语、日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专业四级考试,其他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的初审材料
1、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者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原件和复印件(非英语专业),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考核办法
1、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电话通知为 准。
2、复试内容:综合面试。
3、复试结束后,根据推免生所报考的专业,按最终复试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接收。
五、招生规模
根据重大校研[2015]36号文件精神,我院2016级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研究生招生人数的50%。
六、奖学金
重庆大学的奖学金政策详见“学校通知”(http://yz.cqu.edu.cn/view.php?nid=534)。
热烈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来到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学习深造!
咨询电话023—65678515
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