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45号)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15年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确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规模与复试分数线
1、招生规模
2015年我院工程硕士招生计划共计181名,其中无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0%。
2、复试分数线
根据“重庆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入学成绩合格分数线”,结合学院上线情况及招生规模,学院二次划线分数线如下:
1)有学位:176分
2)无学位:210分
二、复试工作组成员
1、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刘贵文
副组长:任宏、赵彬、竹隰生
成员:申立银、杨宇、葛毛毛、曹小琳、马智利、叶晓甦、张巍、向鹏成
秘书:杜永群、毛翔
2、根据考生生源地分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3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与时间安排
1、重庆地区考生于2016年1月8日(上午8:30—17:00)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大楼101室进行,校外考点考生资格审查于2016年1月10日考试前在考点本地进行;
2、2016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全国统一时间)举行专业
基础课科目笔试(0301:工程项目管理);
3、2016年1月10日下午,专业综合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届时各考点另行通知)。
4、复试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笔试占50%,专业综合面试占50%(3位面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最终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4×60%+复试成绩×40%。
3、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领域,按最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