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我院2015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我院的招生分数按照学校的分数线执行,不划第二次分数线。
一、招生原则
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差额录取。
二、录取工作
(一)复试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 姜德义
副组长:刘莉
成 员: 司鹄、黄滚、卢培利
学院成立综合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面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基础科目考试(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阶段组成。笔试考察内容为各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见招生简章),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1月10号综合面试分专业进行,下午13:30开始
环境工程领域 学院楼221
矿业工程领域 采矿大楼207
安全工程领域 采矿大楼320
(三)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最终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GCT分数/4)×60% + 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分数)×12% +综合面试成绩×28%
最终录取结果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或者打电话65102422咨询
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