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 [2006]4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7]17 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复试、录取工作,重庆大学软件学院提出以下贯彻意见及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1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长:陈属宇 副组长:陈林 文俊浩 张毅 成员: 向宏 雷跃明 柳玲 祝伟华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 3 月 28-29 日 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参加体检,体检费 40 元(含查肝功),地点: A 、 B 区校医院。 3 、 3 月 28 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每位复试考生发两个空白信封,由考生当场填写准确的通信地址后立即交回学院,分别用于寄发拟录取通知书(含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考生报到时须带以下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有效身份证 原件 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 原件 及一份复印件、④一张 1 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 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非应届生由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的两门专业课加试。其中笔试(满分 100 分),面试(满分 100 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70 分)以及外语听力、口语( 30 分)等。 5 、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3 月 29 日上午 8 : 30-11 : 30 进行 软件工程基础 笔试(考试地点:主教 1014 )。 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 3 月 29 日下午 13 : 00-15 : 00 参加加试科目的考试(考试地点:主教 1014 )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 ( 1 )数据库原理;( 2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加试名单:严桂中 殷晓兰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3 月 29 日下午 2:30 进行面试(地点 ; 主教 1012 )。 收取复试费: 150 元 / 每人。同等学历考生再加收加试课程的考试费 100 元。 6 、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成绩占 2/3 、复试成绩占 1/3 ),并以最终考试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7 、 4 月 1 日 我院将录取结果张榜公布,考生下午到学院领取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合同(一式三份)或协议(一式二份)等材料。对于不能前来现场领取材料的考生,学院将这些材料邮寄给考生。 8 、我院于 4 月 4 日 将复试考核表交研究生院。 三、录取工作 2008 年 6 月 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软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工作解释,联系电话: 65112331 。
重庆大学软件学院 二 OO 八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