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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1-24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 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 导意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招收硕士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的规定和要求,统筹安排,做好选拔录取工作。

3、录取硕士生的人数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当年招生指标。

4、严格政审,把好政治质量关。

5、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对达到复试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组织

(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招生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具体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

2、制定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及专家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各专业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生指导教师和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综合面试工作,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四)成立英语复试小组。一般由3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负责英语听力、口语工作,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三、复试的最低分要求及比例

我校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我校为地处一区的招生单位)。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采用面试、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复试内容及分值:

  (1)专业笔试  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英语      50分(听力、口语各25分)

  (3)综合面试  150分(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时应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各复试小组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1、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20日到研究生部学位科报到,4月21日复试,4月22日体检,4月23日公布总成绩,具体见《复试安排》。

2、复试地点:

重庆市委党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从火车站或江北机场均可乘轨道3号线到两路口站,换乘轨道1号线到歇台子站即可)

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学位科地址:党校西院研究生楼三楼

六、信息公布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http://yz.chsi.com.cn/)、探索(http://www.cqdx.gov.cn/)网站、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http://www.cqdx.gov.cn/Category_71/Index.aspx)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于4月22日上午参加体检。如考生能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有效体检表也可。

八、录取

根据有关规定,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中的统考科目按75%,初试成绩中的其它科目按50%)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023-68595303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纪委:023-68590664

电子信箱:cqdxxwyjs@163.com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5年3月31日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带上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于报到时交验,并核对报考信息、准考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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