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计划共录取不超过2人,在各科目成绩达到合格线标准后,表演专业和作曲专业各录取1人,表演专业按主科成绩排名,作曲专业按总成绩排名。最终名额分配方案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实际考试情况确定。
1.作曲方向成绩要求:
(1)初试主科(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占90%)与西方音乐史(占10%)分数之和,其中面试成绩不低于85分。
(3)根据拟录取名额按总成绩排名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外语、主科、副科之和,折算为100分)×0.7+复试总分×0.3
2.管弦系各专业方向成绩要求:
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音乐作品论述成绩不低于60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民乐系各专业方向成绩要求:
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中国民族器乐相关论述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