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表演专业方向成绩要求
1.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低于60分;
2.业务课二(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低于60分;
(1)美声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
(2)其他方向的业务课二为和声作品分析,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
3.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美声方向主科成绩由“演唱”成绩(占99%)与“新谱视唱”成绩(占1%)合成。
二、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成绩要求
1.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低于60分;
2.业务课二即和声作品分析(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不低于60分;
3.主科笔试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面试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三、音乐教育方向成绩要求
1.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低于90分;
2.业务课二即音乐作品综合分析(150分制,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低于90分;
3.复试总分=主科笔试×0.4+主科面试×0.6,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四、录取
2023年港澳台、外籍硕士研究生计划录取不超过6人。在达到各科目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港澳台和外籍考生中报考表演专业方向和提琴制作方向的考生按主科成绩排名择优录取5人,报考音乐艺术管理方向、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1人。
实际录取人数可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考试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