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表演专业方向:
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达到合格线后,按主科成绩排名录取。
2.音乐学系音乐学方向、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学方向:
(1)音乐学方向成绩计算方法及要求:
初试总分=外语、音乐学基础知识、主科笔试成绩之和;
复试总分=技术×40%+面试×60%,其中技术为和声占40%、作品分析占40%、乐器演奏占 20%;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分制)×0.6+复试总分×0.4。
其中,主科笔试成绩(150 分制,取整数)不低于115分,面试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2)音乐教育学方向成绩计算方法及要求:
初试总分=外语、中西音乐史、音乐作品综合分析成绩之和;
复试总分=主科笔试×60%+主科面试×40%;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分制)×0.3+复试总分×0.7。
其中,中西音乐史成绩(150分制,取整数)不低于90分,音乐作品综合分析成绩(150分制,取整数)不低于90分,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3)达到合格线后,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202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计划录取不超过6人,以院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考试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