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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 /2013-11-10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 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4号)文件精神,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拟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1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涵盖我院声歌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指挥系和乐队学院等音乐表 演院、系的所有方向,以及作曲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视唱练耳方向、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录音艺术方向、提琴制作方向、艺术嗓音医学方向和音乐艺术管理方 向。

音乐教育学院招收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仅在寒暑假完成学业)。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音乐教育学院非全日制联考学位需参加“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教师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分资格考试全国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全国联考报名
考生于6月20日—7月14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 //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 /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 名登记表》。在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 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音乐教育学院非全日制联考学位需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证书。
全国联考网报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在《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类别”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报考专业领域”栏填写“音乐”;“专业方向”填写“钢琴”或“二胡”等(见附件一)。专业学位代码135100。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9月,届时请登陆 yjs.ccom.edu.cn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报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知识、英语)、政治、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
1.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复习参考书为全国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和《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主编),由中央音乐学 院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专业书店有售,也可以向出版社邮购,联系电话:010-66415711、010-66418248。
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考试。复习参考材料请见附件五。
3.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和声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等)的考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其中 作曲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视唱练耳方向和所有音乐表演方向)、附件二(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二)考试时间、地点:联考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考试时间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政治和专业科目的考试于2013年10月和2014年1月在中央音乐学院与统考同期进行。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2013年8月1日—  9月5日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
 
1.时间:8月1日8:00 — 9月5日23:00
2.网址: yjs.ccom.edu.cn
3.网报时按要求上传一寸免冠近期蓝底数码证件照(JPG格式)。
   9月6日
 
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日期为9月2日—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
 
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打印带照片的报名表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盖公章,务必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3.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4. 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均验原件)。
5.每报考方向交费260元。
9月12日—13日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1.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2.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
9月18日
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10月8日
 
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3.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到声歌系报送考试曲目并抽签。
1.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2.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3.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
 
 
10月9日
 
加试
加试对象及要求详见附件二。
10月10日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yjs.ccom.edu.cn(公告栏)
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科目的考试。
 
10月12日—16日
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
考试日程以当天公布的考试日程为准。
10月22日
 
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
10月27日(以全国联考准考证时
间为准)
全国联考(入学资格考试)
 
 
2014年1月
 
专业复试、(MFA)政治考试
 
考试时间与统招复试时间相同,具体可上网查询。
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3月中旬
 
网上公布专业复试成绩。
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5月中下旬
网上公布录取情况。
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四、录取
根据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14年6月发录取通知书,2014年9月入学。
五、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为三年。
(二)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两场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2014年秋季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 老办法”,原则上按学年收取。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学校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2014年秋季 入学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七、其它
食宿由学生自理。
学习期间不涉及户口问题,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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