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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中央音乐学院 /2013-11-10

 中央音乐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计算方法
    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考试科目分为五项指标。
作曲系、音乐教育学院、科技部:总分、主科、史论、综合分析、外语各为一项。
音乐学系:总分、初审、口试、笔试、外语各为一项。
三、录取分数线
根据今年的报考情况,采用以下分数线:
1.计划内录取分数线
    作曲系、音乐教育学院、科技部:总分不低于289分;主科不低于80分;史论、综合分析均不低于60分,外语不低于43分。
音乐学系:总分不低于289分;口试不低于80分;笔试不低于60分;初审不低于76分;外语不低于43分。
2. 计划外录取分数线
    总分不低于288分,其他各项成绩同计划内。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录取原则
总分不低于266分,音乐学系口试不低于80分,其他系主科不低于80分。      
 
 
                    研究生部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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