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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 /2013-11-28

 2014年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所有专业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初审-复试”制。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博士生申请条件。
2. 凡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不能参与初审。
二、申请办法
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当年12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按“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暂行招生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
报考医学影像专业的考生,如果以往从事过医学影像的学习,请提供相关的培训证明;报考科研型博士的考生,如果经过相关培训(如统计学、分子生物学),请提供相关的培训证明或考试成绩。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路2号中日友好医院教学楼三层教育教学(研究生)办公室,邮编100029;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10-84205526; Email:1353657173@qq.com。
四、材料审核
1.中日友好医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对考生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审核。
3.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审核结果,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原则,确定考生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五、复试录取
1.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1)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具体内容由各专业决定。
(2)专业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含导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20分钟,回答问题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以上各项以百分计,每项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30%70%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3. 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及医学部研究生院。
4. 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博士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六、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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