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复试
我校(院)硕士推免生复试包括外语复试、专业复试两部分。
1.外语复试
外语复试分听力测试、口试。听力测试20分,口语10分。考生合格分数为15分,其中口语必须达到3分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大学英语四级达到550分以上(含550分,下同)或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25分以上;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免试英语。
2.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各教研部(所)负责。专业复试成绩满分70分。各专业自行选定是否对复试考生进一步进行学科内容的笔试考核。各学科都应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中要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考察。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独立打分,最后算出平均分,作为考生专业面试的成绩。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
复试中进行的笔试,由教研部(院)命题、印制试卷、组织考试、阅卷。各项工作须符合国家和我校保密规定。
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42分)不予录取。
二、体格检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卫生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接收2019级推免硕士生章程》,在推免生报名网络系统中申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复试及录取;申请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战略哲学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哲学一级学科复试及录取;申请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政治经济学专业复试及录取;申请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的考生,统一按照法学一级学科复试及录取;申请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的考生,统一按照政治学理论专业复试及录取;申请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外交学专业的考生,统一按照国际政治专业复试及录取。其他专业的申请考生,在所申请专业进行复试及录取。
对复试合格考生,研招办将根据专业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我校(院)待录取通知者,不能被录取,我校(院)将依次递补复试合格、候补录取的同学。
我校(院)将于入学前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本科必修、选修课程出现不及格或不合格;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纪律处分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未通过;
(4)未能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推免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供各类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四、本办法解释权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