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情况,拟定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的组织
我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研究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复试工作原则及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校研招办是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各教研部(院)按照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
三、复试人选的确定
我校各教研部(院)负责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材料评估成绩,结合本部(院)招生计划,按照不大于1:3的比例(所报考导师的申请材料评估成绩的第一名当然进入复试考核,还有剩余名额复试考核名额的,按照申请材料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申请材料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复试考核。
四、复试安排
复试报到于复试前进行,具体见《中央党校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在报到时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
(3)外语成绩单原件;
(4)发表期刊论文原件;
(5)政审表;
(6)体检表。
复试报到时须在研招办领取准考证;未到我校研招办进行复试报到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各教研部(院)组织复试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材料评估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考核内容应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形式。复试考核小组可以决定是否加试其他考核方式。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一律在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第3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体检表,体检时间于本办法公布起自行安排。
七、录取办法
1.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6+复试考核成绩×0.4,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以同一专业由高到低排序为依据)、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定向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签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对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到我校。研招办对人事档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我校复试工作全程网上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都将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网(http://yjsy.ccps.gov.cn)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复试舞弊,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按照要求,复试期间我校研招办设置接待电话:010-6280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