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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
⑵ 具有国家承认的金融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⑶ 具有国家承认的其他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并在金融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⑷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金融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⑸ 具有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并在金融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符合以上⑵、⑶、⑷、⑸条件之一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①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②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 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部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
1.复试时需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应届毕业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往届毕业生还需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
2.大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由校级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3.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复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1.我部招生面向全国,学制三年,脱产学习。
2.考生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我部名额所限未能录取,我部努力协助调剂其他单位。
3.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