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招收 2010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
(单位代码: 81801 )
一、报考条件
( 一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信守法,未受过任何行政或刑事处分。
(二)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
2. 国家承认的金融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国家承认的其他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并在金融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金融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5. 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并在金融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符合以上 2 , 3 , 4 , 5 条件之一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①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②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二、考试科目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3 数学三(以上均为全国统一命题)、 811 综合考试。
说明:
1 .综合考试、复试科目均不指定教材和参考书目。
2 .综合考试命题范围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
三、关于复试
(一)复试时须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应届毕业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往届毕业生需交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这两证的复印件。
(二)提交大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由校级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三)有关复试事宜在复试通知书中将有详细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不得重复报名。
(二)我校招生面向全国,学制三年,脱产学习。
(三)其它事宜以《 2010 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四)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我校网站 http://www.gspbc.ac.cn
200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