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一、学位授予
法学 硕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系统掌握社会学、社会工作理论和应用社会研究原理与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或应用社会研究能力,以及较强地从事社会工作有关实务或相关具体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社团、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等公益团体和机构从事实际工作,或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学学科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1.社会工作
2.应用社会学
四、开设课程(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英语、当代西方社会理论专题、社会与人文研究方法、中国社会研究专题、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方向)社会工作理论专题、中国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社会工作教育研究(应用社会学方向)社会研究方法论、人群研究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