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一、学位授予
法学 硕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学风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在党政机关、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研究、党务和行政管理、理论宣传等方面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青年教育
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四、开设课程(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英语、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形成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马克思主义与当今世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