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院2013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关于复试成绩权重:考生的初试平均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专业外语占15%,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面试)占35%。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平均成绩×50%+专业外语×15%+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面试)×35%。
二、复试办法:
1、研究生复试主要分为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面试)和专业外语笔试两部分,每部分按百分制打分。
2、专业面试 由3-5名同行专家组成专业面试小组,就与本专业相关问题向每个考生提问至少3个问题。
3、专业外语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按一级学科专业准备,2小时内翻译6000英文印刷符的英文文献,可以带纸质版字典,不能带电子字典。
4、 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外语、面试两部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外语笔试时间:4月28日上午 8:30-10:30 地点:科技楼103
2、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面试)时间: 4月28日 下午 2:00地点:学三楼306
注:接上级通知,本次博士研究生复试的体检必须到我校医院(卫生所)体检.请相互转告.时间:4月27-28日上午8:00,学校3号办公楼西侧校医院.考生需空腹体检.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