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和统筹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系所具体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差额3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专业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2 |
总分 |
国际法学 |
42 |
63 |
339 |
国际关系 |
42 |
90 |
337 |
政治学理论 |
42 |
63 |
300 |
国际政治 |
42 |
63 |
331 |
外交学 |
42 |
63 |
350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2 |
63 |
300 |
英语语言文学 |
52 |
78 |
345 |
法语语言文学 |
52 |
78 |
349 |
日语语言文学 |
52 |
90 |
37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52 |
78 |
350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52 |
78 |
37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52 |
78 |
345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52 |
78 |
345 |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4、个人陈述(网上下载),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大学期间成绩单;
6、《体格检查表》(网上下载),正反面A4纸打印,贴上照片,供体检时使用;
7、《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网上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政治审查意见并盖章;
8、《外交学院2015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上交;
9、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一)笔试
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二)公共外语口试
公共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语言类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法、日)、英语口译(专业学位)第二外语的听力和口语不再单独安排测试。
(三)专业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由各系所按专业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面试时,还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由外交学院医务室统一进行。
心理素质测评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中,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在各项均合格后,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入学后再分方向和导师,原报考方向仅供参考。
(三)调剂考生主要参考复试成绩总分排名顺序进行录取。
七、复试实施具体程序和细则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笔试内容为:
专业 |
笔试内容 |
国际法学 |
专业外语 |
国际关系 |
专业外语 |
政治学理论 |
|
外交学 |
|
国际政治 |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写作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
法语语言文学 |
写作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
日语语言文学 |
笔译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二)公共外语口试
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
英语口试具体环节:
1、参加测试的考生集中,按复试编号决定测试顺序。
2、考生按顺序进入备考室,阅读所给英文材料约10分钟,阅读时可在提供的草稿纸上作笔记、拟订提纲等,但口试时不得参考笔记。
3、备考10分钟后,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口试考场,考官查验考生准考证后就材料及相关内容提问,考生根据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
4、提问、回答及考官评定成绩时间约为10分钟,测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考官立即对考生的考试情况打分。
(三)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一般性流程如下:
1、抽题备考:考生抽取试题后进入备考室准备约10分钟,包括起草答题提纲等;
2、交验证件:备考结束后考生进入考场,首先向考官交验准考证;
3、回答问题:考生回答复试专家组老师提问;
4、成绩评定:结束提问,考生退场,由考官对该考生评定成绩;
注:语言类专业面试根据专业特点,具体步骤和细节可能有所差异。
※ 法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专业复试面试分听力和口试两部分,分值分别为30分和70分。听力测试时间为25分钟,地点在多媒体教室。听力材料的长度为2分钟左右,播放4遍,请考生记录法文原文。口试部分环节与其它专业相同。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面试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听一篇文章(5分钟左右,听两遍),然后根据文章内容回答问题。第二部分为交替传译(英译汉、汉译英)。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面试形式为交替传译(英译汉、汉译英)。
八、复试费用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收取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报到时交纳。体检所需费用55元自理,考生直接交给体检机构。
九、复试工作日程
4月10日上午8点开始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好所需材料。
报到地点:主楼422教室。
4月10日上午报到后即进行体检,考生提前下载打印体检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体检当天抽血前请勿进食。
心理素质测评在学院第一计算机教室(主楼三层)进行,4月10日早8点至下午17点均开放,考生可自由选择时间参加测评。具体安排和测试程序报到时通知。
4月11日:上午笔试,下午公共外语口试(非语言专业)。
4月12日:专业面试。
各专业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随后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十、其他事项
1、世界经济专业复试时间:2015年3月29-30日,其复试办法另行公布。
2、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法律(法学)复试时间:2015年4月8日,其复试办法另行公布。
3、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外交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网址:/。
4、复试工作监督检查电话
外交学院纪检监督接待电话010-68323375(只接待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217(只接待申诉)。
5、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8323297咨询。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1、个人陈述
2、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