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通过调入学校复试后,持接收单位开具的调阅初试试卷公函(接收函)原件办理调剂手续,考生须在接收函上注明“同意调剂”并签字。接收函亦可由接收单位或由考生邮寄我校研招办,传真件不予受理。
3.我校将根据上述申请,按照教育部规定,将考生试卷、调剂表等材料装袋、密封后,由研招办统一以特快方式寄送调剂单位.
咨询热线(010)68323297。
办公地点:外交学院主楼122房间。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研招办(邮编100037)。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