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
一、与钢铁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如第一导师属上述三个科研院所,通过我校报名录取的,则由我校公示拟录取名单,通过科研院所报名录取的,则由录取院所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同时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如放弃我校入学资格,请及时与拟录取学院联系并提交放弃声明,以便补录他人。6月15日拟录取库上报教育部后一律不再撤换,届时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拟录取考生请于6月20日之前登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zsgl/bswb/,修改、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如需自取,请将地址修改为拟录取学院名称即可。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见本网站通知。
四、拟录取考生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教育部录检未通过;
2.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未通过;
3.体检不合格,复检仍不合格;
4.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另,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
01.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点击下载】
02.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点击下载】
03.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点击下载】
0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点击下载】
05.机械工程学院【点击下载】
06.自动化学院【点击下载】
07.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点击下载】
08.数理学院【点击下载】
09.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点击下载】
10.东凌经济管理学院【点击下载】
11.马克思主义学院【待更新】
12.外国语学院【点击下载】
13.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点击下载】
14.新金属国家重点实验室【点击下载】
15.工程技术研究院【点击下载】
16.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点击下载】
17.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点击下载】
18.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点击下载】
19.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点击下载】